輕包裝
為什么要對它們進行妥善管理?
防止輕型包裝廢物的產生是當務之急,但一旦產生,單獨收集的目的是使其能夠高質量回收,這一事實需要節省能源、排放和原材料,從而實現以下好處:
通過回收和再利用來生產新產品,形成輕型包裝廢物的循環,替代所使用的礦物和化石原材料,從而避免由于開采和使用不可再生資源而造成的土地破壞。每回收2噸塑料,即可節省1噸石油(來源:Fundación Terra 之家環境管理手冊)。
制造周期中的能源消耗和排放量顯著節省,塑料罐的能源節省高達 84%,鋁罐的能源節省高達 95%,鋼罐的能源節省高達 75%(來源:基金會之家環境管理手冊泰拉和 BCME)。
減少堆放在垃圾填埋場的材料數量(直接的和來自工廠廢棄物的),從而減少所述設施的空間需求(減少領土退化)。
提高公民對廢物管理和環境保護的認識。收集和處理部門創造的新就業機會對就業的積極影響有限。
法規和技術文件的管理目標: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 2008 年 11 月 19 日關于廢物的第 2008/98/EC 號指令的目標:
到 2020 年,準備重新利用和回收生活垃圾中的至少紙張、金屬、塑料和玻璃等廢棄材料,并可能從其他來源回收,使這些廢物流與生活垃圾類似。
7 月 28 日第 22/2011 號法律關于廢物和受污染土壤的目標:
到 2015 年,必須至少對以下材料進行單獨收集:紙張、金屬、塑料和玻璃。
到 2020 年,用于準備再利用和回收紙張、金屬、玻璃、塑料、生物廢物或其他可回收部分的家庭和商業廢物的重量合計必須達到至少 50%。
4 月 24 日關于包裝和包裝廢物的第 11/1997 號法律 和3月3日第 252/2006 號皇家法令的目標,該法令審查了該法律的回收和回收目標:
按重量計算,回收至少 55%、最多 80% 的包裝廢物。
包裝廢物中所含材料的回收利用:
60%重量的玻璃,
60%重量的紙和紙板,
50%重量的金屬,
22.5%的塑料重量,僅計算轉化回塑料的材料,
按木材重量計 15%。
按包裝廢物重量計算,回收(包括回收和廢物焚燒及能源回收)至少 60%。
2008-2015 年國家綜合廢物計劃 (PNIR) 的目標:
計劃和項目組
保證并驗證遵守有關包裝廢物回收和回收的法律目標。
提高城市家庭垃圾中不同材料的回收率。
自然資源可持續利用專題戰略的建議:
關閉材料循環,有效利用現有資源,并滿足制止因過度開發而導致的生態系統退化的需要,回歸大自然所教導的循環功能。